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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rejection letter,每一個唱歌並且有在audition的人一定都有過這種和得心臟病不相上下的經驗。

我從來美國第二年就開始audition,中文叫做是甄選。既然是選,就一定有被選上或是不被選上。我在台灣從來沒有這樣的經驗,四年前來美國考試算是最早的一次,不過當時大概家裡香爐正在搶搶滾,運氣很好,考五家中了四家,命中率高達八成,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莫名其妙,所以也沒有什麼收到rejection letter的經驗或痛苦,唯一學到的應該就是,如果對方寄來的信封是大大一包,那就應該是好消息,如果是小小一個普通信封呢,那八九不離十,是來跟你說I am sorry的。

我也算是相當幸運,第一次在美國的audition就是快樂收場。那是Baltimore Opera Chorus兩年一次的audition,在Peabody讀聲樂的人都知道,這種工會制的合唱團超難考,倒不是一定因為有多好,而是在工會的保護制度之下,除非你真的是爛到開口唱不出音或是視譜怎麼樣都視不出來了,工會規定百分之八十五的舊團員是需要被再任用的。這種規定對老團員當然是好事一件啊,一大堆二十年前就在唱的老人們現在還是在裡頭摸啊摸的,但是對我們這些一心想要開始人生的新一頁的年輕歌手來說就痛苦啦,雖然是兩年一度的公開甄選,可是如果沒有缺不論你有多棒還是無法被錄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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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十一月中唱完Summer Opera的audition就覺得不妙到了極點;一來是當天是我從來不準卻在那天準了的生理期報到,倒不是肚子有多痛,而是整個身體軟綿綿使不上力;二來是一進去就看到包公一般的黑臉Murai(這位先生是一位對亞洲人相當不友善的日本人),心情說有多差就有多差,我都好意跟他打招呼了,他老兄可是完全沒有表情的望了我一眼,然後埋頭在他的laptop苦幹。在這種內憂外患之下,會唱得好才有鬼咧!而且他們audition當天完全的delay,所以輪到我唱的時候,兩首曲子沒有一首唱超過一分鐘的!!!雖然說因為我兩年前就和他們合作過所以已經認識我了,但這樣的audition situation也真是夠叫人沮喪的了。所以信心滿滿的去,像消了氣的皮球一樣回來,更不要說我和Jessica一路迷路到底,本來50分鐘的車程開了兩小時,唉!每次只要是我和她一起旅行,沒有一次不迷路的,不知道是我還是她的原因‧‧‧

總之回來之後也就沒太放在心上,雖然去audition之前真的滿希望能被cast的,他們今年演莫札特的摩笛,第二或第三仕女都是我的希望,角色雖然不大,畢竟是我能唱並且會被hire的東西,加上他們是professional company,放在resume裡總是好事一件,而且我在德國唱過第三仕女了,真要唱起來一點都不難。不過既然audition不妙,也就沒有再繼續幻想下去的意義啦!

結果兩個星期過去我都忘了這回事,反正也沒期待會這麼快聽到回音,因為兩年前我是過年前在Christian家接到通知我錄取的email的。星期四晚上很晚很晚回到家習慣性的往電腦前一坐,看到我的hotmail account有一封從summer opera寄來的email,心裡一緊,想說該不會這麼早就寄來rejection letter了吧(收rejection letter應該是每個唱歌的人心裡的夢魘,找時間再寫一篇關於rejection letter的故事),在電腦前蘑菇了好一陣子不願意打開那封信,ㄍ一ㄥ到最後終於忍不住滑鼠一按,信很短,看了不到一分鐘,我冷靜的轉過身去跟正在拼命改學生寫有關華格納作業的Christian說,我想我得到第二仕女的角色了。過了三秒的靜默(要他從華格納的指環轉到莫札特的魔笛總得需要一些時間的),兩個人尖叫起來,快樂得整晚睡不著,結果隔天像死了一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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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前一陣子打電話來說家裡要裝修,客廳和客房的書櫃都要撤掉,裡頭的書最近正在大整理打包送到圖書館去,妹妹也說她在幫我整理我的書,問我有沒有什麼要留的。想了想,沒想出什麼要留的書,倒是想出一堆關於書的美好回憶。

從我很小的時候,媽媽帶我和妹妹的娛樂活動除了去我將來就讀的四維國小在沙堆中搞得一身髒兮兮,然後回家泡在裝滿冰塊的大臉盆中吹電風扇,或是我媽開著一台小喜美載著表姊妹一車七八個人到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去爬繩索,最常做的就是一手牽一個走路還不太穩的小奶娃去逛書店。

當別的小朋友表現好被老師稱讚獎品是玩具的時候,我和妹妹得到的是一堆又一堆的書,很小的時候就看完當時幾乎每一家出版社有的童書,什麼第一次上街買東西、七十二隻老鼠大搬家(這些應該都是漢聲出版的),都是我童年時很棒的回憶;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就不用說了,書皮都被我和妹妹翻得爛爛的,一直到國中遇到考試壓力大的時候都還會拿出來看看。也許是因為這樣,我小二的時候就不幸的戴上眼鏡,和看卡通是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家僅有的一台電視機放在我爸媽的主臥室完全是裝飾用,我爸媽相信看太多電視對小孩不好,所以他們自己也不看(我爸等我們都大了以後養成的一回家就開電視的習慣,就真的不知道怎麼來的了),所以當年紅得發紫的靈犬雪莉、莎拉公主,我是一點邊都沒沾到,會知道這些個故事以致於和同學不至於脫節純然是看書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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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在美國的第五年,我有時依然和我從小接受的翻譯教育和我現在每天接觸的原文世界衝突中。
我們從很小的時候就是說貝多芬而不是Beethoven,說莫札特而不是Mozart,說日內瓦而不是Geneva,而這也是為什麼三年前當我必須做一份有關Richard Strauss的報告時,Nietzsche這個名字出現了一百遍我依然不知道他是誰,終於在Christian堅持我一定知道這個有名的德國哲學家堅持了很久弄到我都不高興起來時,我終於搞清楚原來Nietzsche其實就是尼采;又或者是Christian講了八百遍Ontario是他一個好朋友長大的地方,我完全不知道那是哪裡,直到有一天看到地圖才恍然大悟原來Ontario就是安大略省;更或者是當我想講韓國的首都時,怎麼樣想的都是漢城,而不是Seoul(還好最後終於改成首爾了)。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政府一天到晚在講要有國際觀,連小學一年級的小朋友都在強滾滾的考全民英檢,我長大那個年代小孩是學鋼琴,現在的小孩則是連中文都講不好,文章寫不出來,成語不會用,中文書完全不看就在學英文,而我們學校課本依然把所有的一切通通音譯成中文,有時甚至不是音譯,像雪梨哪裡像Sydney了?澳門和Macau?而且並不只是學校,娛樂產業媒體也一樣,所有的電影不分青紅皂白通通自己翻,Speed翻做捍衛戰警,Love actually翻做愛是您愛是我(這六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The constant Gardner翻做疑雲殺機(還什麼的,我根本記不起來)我們對岸的同胞就更不用說了,幾年前網路上流傳的電影翻譯一定很多人都笑過。
我完全了解因為不同的語系所以造成這樣的結果,只是當我們不在意現在正在成長的這一代的小孩的中文程度而一窩瘋的迷失在趕潮流學英文、讓小孩在雙語的環境長大之類的不合理文宣時(語言學家的研究報告顯示,母語用的比較好的人學弟二種語言比母語不好的人要快並且容易,我沒有編喔),這些基本的東西,和中文明明可以並存的東西卻完全的被忽視,我是說如果你是學音樂的,至少應該要知道每個作曲家音樂家名字---在他們自己國家的語言,如果你像我一樣是學歌劇的,那至少要知道Der Rosenkavalier就是玫瑰騎士,如果你是學哲學的,那Nietzsche是尼采理論上就不應該是像對我一樣的大新聞了!幾乎我所有的留學生朋友都有相同的問題,而大家也就在一邊抱怨一邊學的日子中慢慢的將基努李維是Keanu Reeves,Schröder也就是德國前總理施若德,或者George Bernard Shaw我們翻做蕭伯那。
而至於為什麼所有小孩,無論會不會講英文,都有一個英文名字呢?而他們的父母,不論會不會講英文,也都用這個英文名字稱呼他們的小孩呢?那中文名字取來是做什麼用的?這真是我怎麼樣也想不通的一件事。下次再說我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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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我的帽子,羽毛多到重得我頭都很難動一下,是在二十世紀初真的被人在電影中戴過的帽子喔!最近Baltimore Opera在演La Sonnambula,中文翻作夢遊女。這齣歌劇應該是我唱過最多以及最難背的合唱團吧有兩百頁的音樂要學並且要在三個星期內背起來,(不過其實和我一考進這個合唱團時演的Lakme比起來,誰比較難其實我分不太出來,因為Lakem也很多合唱的音樂要學要背,加上那是法文,而三年前本人一點法文都不認識!!!)。所以在經過一將近一個月無眠無日的音樂rehearsal、背譜以及一個星期每天三小時的staging rhearsal之後,昨天我們終於從頭到尾走一遍,不要說staging有多無聊,畢竟是Bellini的歌劇,staging總不能比音樂發生得快,所以無聊的部分就不討論了,我們有很多的’站著然後唱一整段不動”,說起來是滿輕鬆的啦,可是因為實在太相似了,常常會忘記站在同一個地方可是其實是要唱不同的東西。重點是我們昨天終於聽到principle的實力,女高音Amina(很有趣,我高中的時候竟然唱過這個小姐的詠嘆調,我一定是瘋了,或者我的老師瘋了!當然沒成功啦,完全的失敗),也就是女主角從頭到尾沒有mark唱到底,超猛!最猛的是最後高潮的地方,也就是我高中時試圖想要唱的那首詠嘆調”Ah, non credea mirarti, ah non giunge’,這位勇猛的女高音(去年演霍夫曼裡面的機器娃娃)硬是塞了個high F 並且拉長至少四拍,至於那些可怕的花腔就不用說了,一個音一個音都像假的一樣,而且她跑花腔的速度讓合唱團完全傻眼跟不上,最後一個B她拉了至少我敢說有16拍,或者更長,為了讓沒唱過Bellini opera的人(像我爸或我妹)知道,Bellini的歌劇有很多的合聲一級四級五級一級進行,然後重複,再重複四遍之類的,所以傑穩總是樂團一直重複那一四五一一四五一一四五一,而這位女超人完全是拉到最後一拍和指揮一起結束,並且沒走音!!!說實在的呢,我並沒有特別喜歡她的聲音,她唱歌也一種奇怪的習慣,很像我們在30年代或40年代的錄音會聽到那種straight tone 開始,然後再加vibrato,不過她的技巧真的好到不型,至少有十次high b的極弱音(太多次其實有點無聊),這都是要很棒的技巧才做得到的事;至於男高音呢,沒什麼好說的,幾乎是完美無缺,除了可以再帥一點之外,這位大哥也是好幾個high c拉長音,沒有一次音不準或是氣不夠,你可能會說職業歌手這是家常便飯吧,但事實是,在職業圈中,並不是每個人都總是有一定水準的,我從三年前考入這個劇院的合唱團,也唱了超過十部歌劇,看了一堆職業歌手,有真的很棒的(兩年前我們有一位第二卡的卡門,人美唱的又棒,這次回來演夢遊女的Teresa,或是三年前一個韓國女高音我忘了叫什麼名字,唱Lakme,完美無缺,開頭那一段沒有伴奏的花腔從來沒有一次不準,音色又美----韓國人啊),也有可怕的不得了因為political reason而進來唱的歌手(去年我演flowermaiden的費加洛,裡面的Cherubino就是一個嚇死人的歌手,她在前年的Rigoletto唱Gilda,結果因為樂評把她寫得體無完膚,所以隔年改唱Cherubino,很猛吧?又或是有一個兩年前唱匈牙利夫人唱得很棒的歌手,回來演費加洛的伯爵夫人,從頭到尾怎麼樣都會唱到沒氣,真的很奇怪),所以各種人都有,並不一定你是職業歌手就真的有職業級的水準。總之呢,這次的cast真的不賴,我們合唱團當然也不錯啦,200頁的譜就這樣背下來了。說起來真的很有趣,當你是在準備獨唱的時候,200頁看起來一點都不多,但是當這200頁是合唱的部分時,就覺得一輩子也背不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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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真果然報了一箭之仇。我就來說說我的理想伴侶的條件吧!

我從小到大的擇偶條件其實還差滿多的。小時後喜歡運動型的,我喜歡運動型的男生還喜歡了好一陣子呢,尤其是國中的時候,我們附中也不過就四班,有一個會打籃球的別班男生,我偷偷在心裡在意了好一陣子。上了高中之後,這個惡習還是不改,新生訓練那天就偷偷暗戀一個高高還染頭髮的學長(雄中喔!染頭髮喔!穿作褲喔!),不過後來無疾而終。高中三年在全校三千個男生的學校竟也就這樣相安無事的度過,現在想想還真可惜,沒有好好磨練交男朋友的技巧!

上了大學惡習還是不改,這次踢到鐵板啦!失敗的戀愛,怎麼運動型的男生好像都比較花心啊?這是我得到的結論,所以那之後好像就對運動型的男生免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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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天去教會前,Christian就跟我說,既然這是很久以來第一個我們兩個都不用工作的星期日(其實我晚上有rehearsal),而且天氣又很棒,那下午就去郊外走走吧!所以禮拜一結束,我就興高采烈的打電話給他,看看我們的行程是什麼。
結果這個傢伙還真爭氣,電話一拿起來就口氣堅定的說,”我有一個很棒的點子,我們去採蘋果!(這兩句話翻成中文還真像寫得很爛的言情小說中很遜的男主角的台詞)”真是嚇了我一大跳啊!通常兩人出門都要花至少花十分鐘決定到底要去哪裡、要做什麼,沒想到今天是什麼好日子,我可以完全不花腦筋。所以我們兩人快樂的先去一家印度餐廳吃吃到飽的午餐,吃到兩人都進入”後印度菜昏迷”(post Indian food coma),然後昏沉的上路。
一路上天氣好的不得了,我努力的睜開眼睛想說吃飽了倒頭就睡不理開車的人有失道德,很盡力的在一旁發表一些五四三的言論,還好不用很久我們就開到要採蘋果的地方了。到了的時候,現在回想起來我的心情真的好的不得了,滿心全是晚上可以在朋友問我下午做了什麼時,用毫不在意的口吻假裝若無其事的不經意說出,”我今天下午去採蘋果”的驕傲。停好車走出車門,一切都是多麼的美好,還在停車場照了一張相,想說是一連串美麗相片的第一張,結果呢?
其實說穿了也沒有什麼,只是我們走到要重頭戲—採蘋果的那片林子入口處,有個收錢的小姐把一個小桶子遞給我們說,最少要付八磅的錢,不是一定得採那麼多,但八磅是minimum payment。我們想說有什麼了不起,一天一顆蘋果,可以不必看醫生,多吃有益健康啊!就踏著自信的步伐進入蘋果園中。結果什麼蘋果園啊?根本是幾顆發育不良的小樹和一些掉在地上的蘋果,而且掉在地上這些蘋果不只有一堆破洞而且都已經都發出怪味了,Chrstian說聞起來像狗的尿,哈哈!我覺得沒那麼臭,只是很像要倒垃圾時,赫然發現袋子底破了一個洞裡面的汁流出來的味道。
所以既然沒有蘋果可以採,那去賣場看看可以吧!一踏進賣場才知道為什麼園子中都沒有蘋果呢?因為好的蘋果都已經裝在袋子裡要賣給來採蘋果可是採不到的傻瓜啦!所以我們為了不辜負農場的老闆,買了一袋蘋果,一瓶apple cyder排隊想要趕快結帳完趕快回家。果然我排那一列怎麼樣都輪不到我,而就在我決定換排的那一煞那,我前面那個裝了大概有十個盆栽以及八袋蘋果的女士突然神奇的迅速結完帳離去,留下我們排在一個有兩個不斷被她們爸爸吼來吼去的小孩的家庭後面,等了大概有八輩子那麼久吧,在那個爸爸第五次叫他的女兒不要在蹲在地上並同時吃她的手指之後,終於輪到我們結帳,趕快把錢付一付,我和Christian用衝的逃離這個有一堆小孩,尖叫的尖叫,哭的哭,跑來跑去的跑來跑去的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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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換了一個新的教會工作。我知道我知道,本人是虔誠的佛教徒,還是那種吃菜的ㄌㄟ,這純粹是工作,還滿有趣的。我過去四年都在一個長老教會裡工作,那個教會呢,現在想起來,和我目前的這個教會一比,我都會奇怪我怎麼這麼有耐性個性又這麼好,居然可以在那裡工作這麼久,雖然我到現在還是非常感謝在我剛到Baltimore誰都不認識的時候,這位會的音樂總監,也就是指揮兼管風琴手啦只憑著我的一個波多黎各籍的好朋友介紹就hire我了。可是他的行事作風以及整個教會合唱團團員的行徑讓我只要星期日一早就心情不好到禮拜結束。

比方說,因為那個合唱團只有我們幾個少數人是paid singers,其他大多數是volunteer,尤其是女低音部,也就是本人帶領的這一部。唉!每一個人都是再好不過的人,都是那種媽媽的年紀,會問你說今天有沒有吃早餐那種(女高音那一部就不是這樣了,等下再說),但是要他們把音唱準好像是一件比要他們不要信上帝還要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不可能!所以只要練唱過程中有什麼錯誤,這位指揮想都不用想就會直接說,alto自己再唱一次,雖然百分之九十真的是我們不好,可是總也有百分之十甚至是十五,如果我們幸運的話,是別人的錯啊!可是每一次,每一次喔,指揮就只會說alto再來一次。這也就算了,每次都練超過時間,這種事在美國是非常不應該的,準時比什麼都重要。其他如我們女高音部有一位瓊小姐,大約近六十歲(非常有可能只有五十初頭,可是白人你很難預測他們的年紀),我看她最愛的事就是叫大家安靜還有時間到了叫大家穿上袍子準備整隊,對,我說整隊,一團二十幾個成人的團體無法整隊,或者我應該說,為什麼要整隊呢?一個接一個走進去就是啦,這麼簡單的事這位瓊小姐卻把它當成她的志業在進行,唉!煩啊!另一位是一位凱瑟琳‧金小姐,聽這姓就知道她是韓國人了吧,這位金小姐呢,是一位有絕對音感的很棒的女高音,但是因為她太棒了,所以和整個團比起來就顯得格格不入,她平常最愛的事就是眉頭一皺然後說,那個音是G誰誰誰唱太低了。另外就是一個怎麼樣音都抓不準的paid singer,視譜也不行,(美國人的視譜,唉),還是我們老師的學生呢,怎麼會這樣?

除了練唱時的問題之外,星期天早上的禮拜是我最痛苦的時候。因為十點半的禮拜,指揮要大家九點半就到,然後再練一次星期四晚上排練時已經唱過八百遍的一樣的東西,然後當然只要有錯就一定又是倒楣的alto,唉!這些就都算了,最可怕的是我們要穿袍子,藍色的,不是天空藍,也不是海軍藍,而是一種可怕的以前小時候雄獅水彩顏料裡面有一種我從來不用的大藍色,媽呀!一群二十幾個藍人,然後還要走下去教友坐的地方唱進行詩歌,而且這時候是有規則的,一個人和一個人之間要間隔兩排椅子……走錯了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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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是我家爹娘結婚三十週年的紀念日。我們家的傳統呢(也不知道誰下的規定),是在我爸媽每五週年的結婚紀念日會拍一組照片放大掛在牆上,我家現在右邊的牆上已經有四張大照片,為什麼只有四張呢,如果你算一算應該是六張的話,因為五週年時我和我家老二都還太小,家裡也沒有什麼閒錢(養小孩貴啊),所以我家兩老連想都沒想。然後十五週年那一張我們全家四口沒有人覺得自己像個人樣,所以那張照片現在掛在平常是電腦房有客人來時睡的房間,不知道為什麼客人要受看我們大家都不喜歡的照片的痛苦?

總之,我和妹妹在調查了一下各家的價位及服務之後決定在「紐約紐約」拍,五年前我們也是在那拍的。決定不要在之前我拍黑白音樂會海報照片的「米蘭」是因為雖然那個攝影師很棒,但是米蘭有一個姓莊的的門市小姐(好像還是經理呢)實在很糟,不專業又愛一直問你,”懂我在說什麼嗎?”,”你懂我的意思嗎?”真是有夠差的,哪有服務人員把顧客當智障的啊?一直問你懂不懂他的意思,又不是講火星文,當然懂啊!所以交涉之後我們就挑了一天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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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心心點我玩這個遊戲,已經過了不知道幾個八百年了,希望大家對這個遊戲還有興趣,不辜負我認真想了一下午的努力。 

第一, 逛街的時候如果服務小姐的態度不好,我會無法克制的生起氣來,而且一定要讓對方知道我在生氣,本來服務業如果不賣服務,你還有什麼好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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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陶喆大紅之肆,我的名字終於有被唸對的機會。

「不好意思,是ㄓㄜˊ,是哲學的哲的古字。」這是每一次點名、看醫生叫號,到機場check-in,舉凡需要唸到我名字的場合我必定會出口的解釋,更不用說從小到大每進到一個新學校,第一次接到我的成績單時名條的中間要不是印著別的字,就是把喆拆成兩個分開的吉,再不然乾脆就是空一格,擺明了我們就是沒有這個字,你要不要自己填上是你的事。

而常常得發生的「自我介紹」,更是我只要一想到就頭痛肚子痛的一件事。小時後老是覺得要將自己的名字講清楚是一件很艱辛的事,怎麼樣都無法像是,「大家好,我叫林心怡。」或是,「大家好,我叫陳怡君。」那樣簡單明瞭。我可以說,「我叫詹喆君,詹是詹天佑的詹,君是王昭君的君。」多有面子啊,一個是古人中的偉人,一個是古人中的美人,但問題來了,喆呢?我也許可以說,「喆是李遠哲的哲(又一個偉人),可是注意喔,是古字,兩個吉祥的吉併排,是左右排不是上下排喔……對,這個字唸ㄓㄜˊ。」先不要說六歲剛進小學的我有沒有能力做這麼長的又複雜的解釋,就算我有,你可以想像所有小朋友都已經昏倒在椅子上並在心裡覺得我是怪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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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的夏天,我從國立藝術學院畢業(現在改名為台北藝術大學),帶著家人朋友滿滿的祝福踏上美國,展開當時預定為期兩年的碩士之旅。

直到現在,我都還對自己第一年初到美國時的堅強感到驚訝,也許是期待了許久的理想終於實現,也可能是興奮的心情真的滿到就要溢出來了,那一年暑假在高雄機場和家人道別時,我這個大一初次離家上台北就因為想家哭了整整一個月的初生之犢,居然一滴眼淚也沒掉;和現在每每一到出境大廳就像演不完的連續劇,大家抱頭痛哭哭成一團比起來,四年間的變化真是大的讓人不知道怎麼面對才好。

這並不是說我在美國四年的日子苦的我只要一到出國的時候就難過的掉眼淚(那完全只是我想家的本性,就像我說的,2001的暑假快樂的出國沒有哭完全是意外),不然我也不會在兩年讀完拿到碩士後,又決定再待兩年拿到歌劇演唱文憑。這四年在美國的日子,其實在我的生命中佔了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在巴爾第摩學會許多如果不是因為在那絕對碰觸不到的事情;以最基本食衣住行的食來說,因為在美國外食消費相當高,我因此學會自己煮飯,這是在台灣這個踏出門走三步就有一碗40元的麵可以吃的環境中比較難得到的經驗;又或者是報所得稅,我還記得剛在信箱收到IRS(也就是美國的國稅局)寄來的表格和說明書時,呆站在信箱前傻了大概五分鐘吧,一來是那本書厚厚一大本大概有幾十頁,二來當然了,全都是英文,哈哈哈!我在心裡大笑了三聲,想說姑娘我長這麼大第一次有收入要報稅,居然是報給這個連報稅說明書都要查字典才勉強看得懂,遠在太平洋另一邊的美國,更不用說如果我在台灣,我那萬能的父親一定一手攬起,我根本只要把所有的單據交給他,這件事就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我忘記,然後絕不會在我35歲的某一天被國稅局的人通知要查稅或補繳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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