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高雄很熱,快要燒起來了。

 

我開車到學校之後,熄了火,正要走出車門,想想不妥,從後座拿出一把傘,啪的一聲打開,沿著山路走到上課的教室。一邊走一邊心裡一驚,什麼時候我自己開始撐起以前避之唯恐不及覺得只有阿桑級的人才會用的洋傘呀?

 

去美國之前我在台北讀大學,一到夏天山上的太陽大的嚇人,熱辣辣的對著你直曬,那時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好怕的,曬就曬,誰怕誰呀?除了擔心曬到中暑,學校人煙稀少,恐怕要等到有人發現少了一頭牛自己早就昏過去又醒過來一回了,怕老或美白從來不是考慮的因素。每次回到家和媽媽上市場,明明兩人四隻手提菜大包小包都不夠,媽媽老是堅持一定要撐傘,怕曬。

 

我嘴裡不說,心裡根本嗤之以鼻,這麼一點太陽就怕,不是有哪一種維生素是要曬了太陽才會有效果的嗎?還是吃了鈣片要曬太陽之類的,看吧!就說不擔心老不老,所以這種只有年紀大的人才會在意的事我自然是放不到心上的。媽媽和我那一輩子都在防曬的阿姨那時被我取笑煩了,總是說,「等你年紀大了就知死。」我呢,仗著青春,年紀大三個字只覺得聽起來像火星離地球一樣遠,少女情懷總是詩的生活裡有太多現在看來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但在當時的日子裡暗戀的男生一個眼神都要臆測好久的大事在發生,這些老不老斑不斑的事啊,只有相應不理。

 

然後去了美國,根本是如魚得水,美國的太陽不像台灣的一樣刺人,曬倒是照曬,但是因為空氣乾燥,所以走在陽光下不僅不會一身黏,反而乾爽的舒服。我連防曬都懶的做,更不要提撐傘了,和白人朋友走在一起還拿傘只怕人家嘴裡不說心裡也嘀咕著,「明明沒有下雨啊!」我的白人朋友們一個比一個愛曬太陽,春末初夏才剛到達20度,路上每個人都細肩帶短褲人字拖出籠了,有沒有這麼熱啊!20度我穿個薄外套都還不覺得過分,常常朋友一個個都是無袖背心,就我一個人每次出門包包裡永遠都有一件外套,和防曬無關純粹是怕冷而已。

 

太陽再大反正沒有人撐傘,奇怪的是我也不特別覺得在美國有怎麼曬嘿,六年下來就一直是同樣一個膚色,曬黑都是回台灣才會發生的事,只是因為住在美國,每年回去朋友男朋友都搶著說,「哇!你曬黑了,好好看喔!」久而久之在謎之音的蠱惑之下我也逐漸相信膚色深才是王道才是漂亮,偶而過了一個冬天發現自己變白了還懊惱的呢。

 

完全沒有想到,曬太陽=長斑=老化。

 

如果我就一直住在美國今天恐怕是也不會寫這一篇了。

 

搬回台灣之後,沒幾個月就感受到青春無敵的刺眼。我的第一批學生是樹德的孩子們,一個比一個漂亮一個比一個年輕,看到他們我即使萬分不願意還是得承認年輕真好,於是開始注意起所有一切和抗氧化抗老防皺除斑有關的訊息。台灣的商人行銷做得真好,所有一切保養產品只要打著抗老美白除斑防皺的旗幟,就好像哈利波特的「去去,武器走」一樣有魔法般的效果,樣樣大賣。我很努力不要落入這群商人的圈套,非常盡心盡力的在能力範圍內做好所有一切防老防曬的措施,這些舉動內自然是包括了在大太陽底下撐起洋傘,開車的時候穿上抗UV的長袖外套加上手套,不一邊開車一邊練唱時還會加上一副從鼻子遮到脖子的口罩,儼然化身為賣玉蘭花的阿桑了。然後風水輪流轉,媽媽自然沒有放過取笑我的機會,只是有媽的孩子是個寶,在取笑我之虞,還是很盡心的幫我找圖案漂亮一點的口罩,雖然從鼻子遮到脖子,你是林志玲還是許純美實在難分軒輊,只是,心裡那一絲意識到自己已經邁入熟女階級的感傷難免會因為這些防曬工具的美醜而至少得到一點安慰。

 

至少,我的洋傘是黑底白點,復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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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jiun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