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Life, Baltimore】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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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了個大早,連早餐都沒來得及吃就衝出門往醫院跑。

一到醫院,說是醫院,其實應該叫診所,候診室不大,我和雷小姐sign in 之後,開始填單子。填完之後,把我們帶去的預防針的表格給他們看了一下,決定需不需要再打其他的疫苗。我一定要說一下,我們台灣的醫療制度雖然一天到晚被罵到臭頭,可是今天我和從蘇格蘭來的雷小姐一同做體檢的情況下,我們台灣完全是勝出!因為我的疫苗紀錄非常完整,該打的都打了,而她少了一劑三合一,不僅要多挨一針,還多了65塊!

之後一位看起來很嚴肅的先生帶我進到診療室,先問我星期六能不能回來看TB test,就是肺結核的測試,我說「不行喔,因為星期六有安排好的工作走不開。」心裡擔心他會翻臉或說,「那你今天來幹麻?」結果很顯然這先生是面惡心善那種人,很好心的提議,「那不然你星期一再來做好了?然後星期三來看結果?」我馬上說好,然後雞婆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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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終於決定要去做辦綠卡要求的體檢了。

昨天一早起床打了電話,和律師給的名單上其中一個醫師約好星期四去,另一個蘇格蘭的女高音雷思莉小姐和我一起,兩人有伴也比較不怕,至於有什麼好怕的呢?我也以為沒有,可是……

在電話中,只覺得這位醫生講英文有很重的口音,但是聽不太出來是哪裡,我只知道他有可能是亞洲人,因為last name是Sun,應該是孫。講到一半,問到我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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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到底有沒有種族歧視?

我的小弟從他國中一畢業去瑞士讀完高中來美國之後,就一直住在紐約,搬這般那隨他當時讀的學校而定。可不要以為在台灣國中一讀完就出國一定是來這讀什麼阿里不達的怪學校,錯!他讀的都是設計領域的名校,NYU,Parsons他可都是有拿學位的。在住了這將近快十年一直都相安無事,紐約他也熟得不得了,我們詹家上次勞師動眾來美國參加我的畢業典禮,紐約那一站要不是靠小弟,我這個在Baltimore生活了四年紐約沒有去過幾次的鄉下人就真的挫手了。你要是問我他喜不喜歡紐約,我最中肯的回答應該是,

「他應該不是很愛獨自一人在外面生活啦!但是以紐約的生活環境對他這個時尚達人來說,倒也應該沒有糟到哪裡去,畢竟走在紐約市裡步行到處都有時尚的影子,對他這個學設計的人來說呢,應該是再好不過的地點,治安在上任市長朱利安尼的大力整頓下也不錯,不擔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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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和Christian去DC見律師講綠卡的事。

和處理我case的律師講完後,當初接我的案子的律師,也就是這家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叫住我,說要跟我討論一場我要幫他唱的募款音樂會的細節,所以我們站在門口就講起來了。講到一半,他的太太帶著一位一看穿著就知道是上流社會的男人進來,我和律師太太在電話裡已經講過音樂會的事,所以見了面握握手說「Nice meeting you.」就算自我介紹完畢。當然禮貌上我和Christian也和這位律師太太帶進來的紳士互相介紹了一下。

「This is XXXX, a very good friend of ours。」律師太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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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真是驚險的一天。

星期六一般來說我是不需要早起的,就像一個禮拜任何其他的日子一樣。但是前天晚上我設好兩個鬧鐘,加上手機的鬧鈴裝置,因為星期六一早我要到Towson幫一個聲樂老師談伴奏。通常是有音樂會的前兩三個禮拜我要開始去幫她的學生練習,所以昨天一早我匆匆忙忙起床梳洗準備出門之後,一連串的意外就發生了。

一開始是我明明八點半就離開我的床了,不懂為什麼搞到最後我還是得和約好十點來學校接我的人說,「對不起,我遲到了」呢?我家明明就離學校一個block而已啊!而且我根本就不是動作慢的人,通常我和Christian一起出門都只有我催他的份,怎麼樣都不懂怎麼一下子就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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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終於要出發去魁北克了。

已經連續四年的聖誕夜我是單獨一個人在Baltimore度過。教會的工作平常輕鬆,但過節時就是得犧牲的時候,說犧牲是有點太嚴重,只是當所有人都已經回家,留在這的人要不是唱歌的就是在教會司琴的,街上空蕩蕩的,如果自怨自艾一點的恐怕就真的覺得自己悽涼了。

我倒還好,每年都有不一樣的經驗,第一年來美國時,因為工作約是從一月開始簽,所以那年的寒假可是快樂的回家去。之後開始工作,第二年的十一月開始和Christian交往,十二月過聖誕節還沒有熟到硬要跟到人家家裡去過節,所以聖誕節一早撘了火車和好朋友Peter一道去紐澤西找他的朋友韋伯伯,好心的韋伯伯收留我,和Peter到處晃了兩天,就去紐約找當時在紐約的欣怡,賴在她男朋友奕合家賴了十多天,買東西像不要命似的,到現在奕合一想到我就是「欣怡那個很會買又很愛買的學姊」!那一年的聖誕節其實過的很棒,在紐約和好朋友天天逛大街,回到家有整季的Sex and the City,好像是除夕夜撥的,我忘了是哪一季了,只記得議和的室友陪我看到天亮然後兩人不支倒地,真是快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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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在美國的第五年,我有時依然和我從小接受的翻譯教育和我現在每天接觸的原文世界衝突中。
我們從很小的時候就是說貝多芬而不是Beethoven,說莫札特而不是Mozart,說日內瓦而不是Geneva,而這也是為什麼三年前當我必須做一份有關Richard Strauss的報告時,Nietzsche這個名字出現了一百遍我依然不知道他是誰,終於在Christian堅持我一定知道這個有名的德國哲學家堅持了很久弄到我都不高興起來時,我終於搞清楚原來Nietzsche其實就是尼采;又或者是Christian講了八百遍Ontario是他一個好朋友長大的地方,我完全不知道那是哪裡,直到有一天看到地圖才恍然大悟原來Ontario就是安大略省;更或者是當我想講韓國的首都時,怎麼樣想的都是漢城,而不是Seoul(還好最後終於改成首爾了)。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政府一天到晚在講要有國際觀,連小學一年級的小朋友都在強滾滾的考全民英檢,我長大那個年代小孩是學鋼琴,現在的小孩則是連中文都講不好,文章寫不出來,成語不會用,中文書完全不看就在學英文,而我們學校課本依然把所有的一切通通音譯成中文,有時甚至不是音譯,像雪梨哪裡像Sydney了?澳門和Macau?而且並不只是學校,娛樂產業媒體也一樣,所有的電影不分青紅皂白通通自己翻,Speed翻做捍衛戰警,Love actually翻做愛是您愛是我(這六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The constant Gardner翻做疑雲殺機(還什麼的,我根本記不起來)我們對岸的同胞就更不用說了,幾年前網路上流傳的電影翻譯一定很多人都笑過。
我完全了解因為不同的語系所以造成這樣的結果,只是當我們不在意現在正在成長的這一代的小孩的中文程度而一窩瘋的迷失在趕潮流學英文、讓小孩在雙語的環境長大之類的不合理文宣時(語言學家的研究報告顯示,母語用的比較好的人學弟二種語言比母語不好的人要快並且容易,我沒有編喔),這些基本的東西,和中文明明可以並存的東西卻完全的被忽視,我是說如果你是學音樂的,至少應該要知道每個作曲家音樂家名字---在他們自己國家的語言,如果你像我一樣是學歌劇的,那至少要知道Der Rosenkavalier就是玫瑰騎士,如果你是學哲學的,那Nietzsche是尼采理論上就不應該是像對我一樣的大新聞了!幾乎我所有的留學生朋友都有相同的問題,而大家也就在一邊抱怨一邊學的日子中慢慢的將基努李維是Keanu Reeves,Schröder也就是德國前總理施若德,或者George Bernard Shaw我們翻做蕭伯那。
而至於為什麼所有小孩,無論會不會講英文,都有一個英文名字呢?而他們的父母,不論會不會講英文,也都用這個英文名字稱呼他們的小孩呢?那中文名字取來是做什麼用的?這真是我怎麼樣也想不通的一件事。下次再說我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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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換了一個新的教會工作。我知道我知道,本人是虔誠的佛教徒,還是那種吃菜的ㄌㄟ,這純粹是工作,還滿有趣的。我過去四年都在一個長老教會裡工作,那個教會呢,現在想起來,和我目前的這個教會一比,我都會奇怪我怎麼這麼有耐性個性又這麼好,居然可以在那裡工作這麼久,雖然我到現在還是非常感謝在我剛到Baltimore誰都不認識的時候,這位會的音樂總監,也就是指揮兼管風琴手啦只憑著我的一個波多黎各籍的好朋友介紹就hire我了。可是他的行事作風以及整個教會合唱團團員的行徑讓我只要星期日一早就心情不好到禮拜結束。

比方說,因為那個合唱團只有我們幾個少數人是paid singers,其他大多數是volunteer,尤其是女低音部,也就是本人帶領的這一部。唉!每一個人都是再好不過的人,都是那種媽媽的年紀,會問你說今天有沒有吃早餐那種(女高音那一部就不是這樣了,等下再說),但是要他們把音唱準好像是一件比要他們不要信上帝還要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不可能!所以只要練唱過程中有什麼錯誤,這位指揮想都不用想就會直接說,alto自己再唱一次,雖然百分之九十真的是我們不好,可是總也有百分之十甚至是十五,如果我們幸運的話,是別人的錯啊!可是每一次,每一次喔,指揮就只會說alto再來一次。這也就算了,每次都練超過時間,這種事在美國是非常不應該的,準時比什麼都重要。其他如我們女高音部有一位瓊小姐,大約近六十歲(非常有可能只有五十初頭,可是白人你很難預測他們的年紀),我看她最愛的事就是叫大家安靜還有時間到了叫大家穿上袍子準備整隊,對,我說整隊,一團二十幾個成人的團體無法整隊,或者我應該說,為什麼要整隊呢?一個接一個走進去就是啦,這麼簡單的事這位瓊小姐卻把它當成她的志業在進行,唉!煩啊!另一位是一位凱瑟琳‧金小姐,聽這姓就知道她是韓國人了吧,這位金小姐呢,是一位有絕對音感的很棒的女高音,但是因為她太棒了,所以和整個團比起來就顯得格格不入,她平常最愛的事就是眉頭一皺然後說,那個音是G誰誰誰唱太低了。另外就是一個怎麼樣音都抓不準的paid singer,視譜也不行,(美國人的視譜,唉),還是我們老師的學生呢,怎麼會這樣?

除了練唱時的問題之外,星期天早上的禮拜是我最痛苦的時候。因為十點半的禮拜,指揮要大家九點半就到,然後再練一次星期四晚上排練時已經唱過八百遍的一樣的東西,然後當然只要有錯就一定又是倒楣的alto,唉!這些就都算了,最可怕的是我們要穿袍子,藍色的,不是天空藍,也不是海軍藍,而是一種可怕的以前小時候雄獅水彩顏料裡面有一種我從來不用的大藍色,媽呀!一群二十幾個藍人,然後還要走下去教友坐的地方唱進行詩歌,而且這時候是有規則的,一個人和一個人之間要間隔兩排椅子……走錯了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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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20 Fri 2005 13:02
  • 年紀

人一過了25,好像就真的脫離”年輕”這兩個字,並不是說一下子就變成中年或壯年,而是心態上一下就不一樣了起來,不知道是有意識的知道自己不再和逛新堀江照貼紙貼照的不亦樂乎的小朋友們同樣活蹦亂跳,還是單純就覺得活了四分之一個世紀也不好意思再裝可愛扮年輕了。

總之最近身邊好多朋友結婚的結婚(順帶一提,我這個暑假到目前為止就有兩個婚禮要參加),怕老的怕老,我有一個很要好很要好在日本的朋友,為了要看起來年輕一點,特地把染了一輩子的頭髮染黑(小安,對不起,我這樣算不算出賣妳),然後跟我抱怨黑頭髮其實一點幫助也沒有,我聽了簡直沒在電腦前笑到翻過去,她是天生的娃娃臉欸!我的相簿中有她的照片,都要25了,看起來還是像大學生一樣,所以我跟她說千萬別在我面前提老,一來是我比她大兩歲,如果她老,我不就好老嗎?二來是看起來老不老(或者你要說成不成熟,含蓄一點的話)實在是非常不絕對的,端看你和誰一起比較。

以我來說,我讀高中的時候,就有我媽媽朋友的小孩叫我阿姨欸!高中喔!還不是高三,是高一,結果他媽媽不好意思到一直打他小孩的頭說,”是姊姊啦!什麼阿姨‧‧‧”我已經面帶微笑到幾乎抽筋的地步,心裡暗自偷罵那個小孩,有膽不要讓我有獨自和他相處的機會,而且這種事發生還不只一次,到後來我都很習慣,並且覺得自己就是提早老起來放,也沒什麼不好,反正先老等到以後大家都老了我還是一樣也不錯,一直到來美國之後,才發現世界真是無限寬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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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3 Fri 2005 06:34
  • 逼婚

我今年26歲, 從我滿26那天開始到今天, 至少有30個人問過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這真的是一個很扯的情形, 雖然已經被問這麼多遍了, 每次我被問到什麼時候要結婚, 都還是會是先愣一下, 然後傻了半天不知道該回什麼, 尤其如果問我的人是長輩, 就更糟糕, 因為無理迅速的回答像是, “沒有沒有, 你想太多了, 沒有要結婚。” 是不得體的(不過問一個很久沒見的晚輩什麼時候要結婚,應該也不是一件太得體的事吧, 我想), 但是要如果很有禮貌的說出, “啊! 還沒喔! 還早還早, 要結婚一定會通知你。” 之類的, 換來的就是, “唉呀! 都26了, 也老大不小了, 怎麼不早點結呢?” (先下結論),“ 而且, 當高齡產婦危險喔, 將來帶孩子也累”(然後加威脅) 我這時就真的是傻在一邊, 完全失去知覺, 就差沒有口吐白沫了。

來了美國之後, 以為這種情形會少一點 , 畢竟像美國這種開放的社會(還沒來之前的錯誤觀念, 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的), 早婚的人應該不多, 而且這麼在意隱私權人權的國家, 應該不會和你不熟還要裝熟問你結婚的事; 結果呢, 我真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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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八月, 我正式展開Baltimore為期兩年的留學生活(那時還不知道這一撩下去就是四年)…..

很幸運的是因為我高效率的妹妹, 在電話上就把租房子的事都搞定了, 在這順便提一下, 我的妹妹(也就是在Halifax待了一年的那位)真的很猛, 她不但在電話上把我租房子的是搞定, 還順便也問了大箱的包裹如果人還沒到可不可以請幫我處理租房子的那位好心的人先代收, 加拿大一年真是沒白待啦!!! 所以到了之後也沒有找房子的問題, 我第一年的室友婉儀也找到當地教會的朋友接我們,帶我們到Target Walmart 買傢俱什麼的, 所以一切都相當順利的就settle down了, 除了一件事……..

我們都知道在國外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沒有電話線, 因為沒有電話線就不能裝網路(我現在當然知道有cable, 可是四年前剛來時根本沒想那麼多, 那時連ADSL都沒那麼發達----也說不定其實根本很發達, 只是因為我跟電腦真的很不熟, 所以自以為不普遍), 也不能打電話回家, 所以裝電話線成了首要之務, 可是痛苦的是, 經過半年在台灣的日子, 我對黑人的英文依然是在發揮想像力的程度, 不可能說在台灣過了半年就突然可以也跟他們yo起來了, 所以打電話聯絡就變成我每天起床之後第一件想到並且胃痛的事; 這裡插個提外話, 半年前來考試時, 因為audition的時間有兩個衝突, 所以一定得打電話去改其中一個, 我還記得那時我一個人在旅館的電話前坐了大概有半小時那麼久吧, 心裡除了掙扎到底要不要打之外, 也在模擬著電話打通之後, 對方會說什麼, 我應該回什麼, 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好笑, 可是當時不知道為什麼, 就一直覺得我只要看不到對方的臉和嘴,當然也就聽不懂她在說什麼(其實現在偶爾還是會出現這種症狀, 不過和那時不同的是我現在已經學會怪別人, 如果我聽不懂, 當然不是我的錯, 是對方口齒不清或是講太快……), 所以我就坐在那具電話機前坐了那麼久, 最後下定決心拿起來打, 打完之後覺得自己像死了一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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