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歲月悠悠》音樂會最後一次整排和配樂團練習。

糾察隊長佳芳規定大家要帶演出要穿的禮服,讓老師過目。於是一群認識超過十年的女歌手在現場紛紛從行李箱或垃圾袋(?)拿出令人眼花撩亂的禮服一百件。

我也不例外,當然。

高中時,高老師教會我一件很重要的事,也就是對和唱歌有關的事,都要很認真。

我受用無窮。

所以當我穿上我很得意買了很久一直沒有機會穿上的寶藍色雪紡禮服,自己覺得自己世界無敵正,抬頭一看,老師微皺眉端詳著我沒有講話時,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我死定了。

果不其然,老師面帶微笑但又面有難色地說,「喆君,樓下我有房間有二十幾件禮服,都是全新的,你下來看看好不好?」

所以我的禮服是怎麼了嗎老師?

但我當然沒有這樣問,我哪敢!這輩子都不敢。

「老師,但我現在下樓不方便欸!」那個腫得跟麵龜的腳,記得嗎?對,它一直是麵龜,沒有要變回人的意思。

老師一樣面帶微笑,「你慢慢走沒關係,還沒有輪到你,下來看看啦。」

好吧!老師吃了秤砣鐵了心,15歲認識老師,就知道老師堅持的事,不要跟她爭,因為沒有人贏得了她。

總之,一輪禮服看完,要不是太大件很荒謬就是如果要我穿我會直接消失在世界上,破局。

上樓之後,我忍不住問老師,「老師對我的禮服到底有什麼不滿?」

老師再度面有難色,我猜她在思索怎麼樣措辭才比較不會讓我爆衝。

「妳穿那件藍色的,太單薄了。」老師一樣面帶微笑。

太單薄了?太單薄了!

我默默咕噥了一些「我就是很瘦,所以就很單薄齁」之類完全沒有任何建設性的碎念。

但我相信糾察隊長這時候一定在心裡嘀咕,「幾百年前早就跟你說老師就說要粉嫩蓬裙公主風,就堅持要穿寶藍色,好了,現在來不及了吧!」

對,我知道,老師和糾察隊長一直都很強調這一點,我絕對有接受到這個訊息;但「粉嫩」、「蓬裙」、「公主風」,真的是謝謝,我行走江湖幾百年,從來沒有一樣放在我身上過。

Never!

但老師顯然沒有打算罷手,而我束手無策,畢竟我怎麼樣也生不出這輩子從來沒有買過的粉嫩蓬裙公主禮服,我的衣櫥裡就只有黑白藍綠好嗎謝謝,現場的高家姊妹們大概覺得我離崩潰不遠,非常好心積極地在幫我想辦法。

「啊!佳芳!妳行李箱裡這一件淺粉色,妳有要穿嗎?」一個姊接大喊。

帶了一卡皮箱禮服來,正在換上我(沒有被分配到但如果要我穿我)絕對百分百願意穿的紅禮服的佳芳一秒都沒耽擱大方地說,「給喆君穿。」

我極小聲嘆了一口氣,「喔,好,我換。」

慢吞吞走進廁所,穿上慢吞吞走出來,很不幸地沒有「太大」的理由可以用,畢竟佳芳比我還瘦,只聽到此起彼落的「很美欸」「超適合你」「很像公主欸」「你就是適合甜美啊」。

好了,謝謝我知道,我從來沒有覺得我穿會醜,只是,太妹的靈魂穿進芭比的衣服,就跟蠟筆小新穿西裝一樣荒謬讓人發笑啊!

但,還好老師有軟硬兼施的堅持,還好糾察隊長好心願意出借全新芭比禮服,還好高家姊妹們熱心幫忙(安慰?),否則,演出現場最可笑的,就不只是圖中尷尬的笑容了。

謝謝永遠的高老師和高家姊妹們,只有和你們共聚一堂,我才有機會當一次芭比。

但謝謝,一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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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jiun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